1971年,8月14日,周日。美国加利福尼亚。
一阵尖锐刺耳的警笛声划破了夏日清晨的宁静,警车在大学生汤米·怀特洛的家门口戛然而止。睡眼惺忪的汤米从床上被拉起来,警察向他宣读了逮捕令,他陷入了一桩罪行严重的案件。面无表情的警官向汤米口述了宪法赋予他的权利,经过搜身,汤米的双手被扣上了手铐,警车呼啸而去。一小时后,经过登记和留印指纹,汤米被蒙上眼睛,押送到斯坦福县监狱。
在监狱里,他被脱光衣服,喷洒了消毒剂,穿上印有表示身份号码的囚服,汤米失去了自己的姓氏,变成了六百四十七号囚犯。另外八名大学生也这样遭到逮捕并被送到同一所监狱。
所有这一切都是菲利普·津巴多(Philip George Zimbardo)一手策划并导演的。菲利普·津巴多出生于美国纽约,是当代著名心理学家,美国心理学会现任主席,斯坦福大学教授,曾获普通心理学终生成就奖。为了探究社会环境对人的行为究竟会产生何种程度的影响,以及社会制度能以何种方式控制个体行为,主宰个体人格、价值观念和信念,津巴多博士在报纸上发布了一则广告:“寻找大学生参加监狱生活实验。酬劳是每天十五美元,期限为两周。”结果共有七十人报名,经过一系列医学和心理学测试,二十四名身心健康、遵纪守法、情绪稳定的年轻人入选。他们被随机分成三组:九名犯人,九名看守,六名候补。汤米和其他八名大学生就成了“罪犯”,于是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。一切准备就绪,“斯坦福监狱实验(Stanford Prison Experiment,SPE)”开始。
8月14日,星期天。身穿笔挺帅气的卡其制服,胸前挂着口哨,戴着深色Ray-Ben(雷朋)太阳镜,腰里别着警棍和手铐,九名看守的装扮绝对可以乱真。不过这些“看守”没有受过任何专门的职业训练,对如何做狱警,他们只是从电视、报刊杂志上见过。在前一天,津巴多教授以管理者的身份对九名看守们做出如下要求:所作所为尽可能贴近真实,但不能使用暴力维持监狱秩序。具体负责实验者也进行了交代,看守的职责就是“维持监狱法律和秩序”,但不要把“罪犯”的胡言乱语(例如“罪犯”说,禁止使用暴力、不要侵犯人权之类)当回事。
周日上午,看守们兴奋而紧张地期待着“囚犯”的到来。当这些穿着白色囚服的犯人站到他们面前时,他们已经丧失了真实姓名,不叫汤米、保尔或是约翰,而是“六四七”、“九八一”或“五七○五”,九名囚犯均戴有脚镣,为的是让他们尽快进入角色。这个方法奏效了。
8月15日,星期一。刚刚过了第一天,看守便实施了第一次惩罚:如果有谁忘记指示或床铺整理得不合格,就要做十个、二十个或是三十个俯卧撑,监狱里立刻弥漫出紧张气氛。整个上午,囚犯们都把自己关在牢房中,不愿意接受这样的体罚。面对反抗,看守们毫不让步,他们用灭火器喷射囚犯,将他们赤身裸体地锁在床腿上,有些囚犯还被关了数小时禁闭。这一切超出了囚犯的承受极限,“八四一二”号囚犯大叫“我受不了!”开始失声痛哭。不过这一切来得太快了!到底是真戏假作,还是确实真的精神崩溃?甚至连津巴博士也没了主意。最终,实验组只好决定让这名“囚犯”退出实验……
8月16日,星期二。实验监狱重新恢复了平静,但犯人一个个都没精打采,包括替换“八四一二”号新来的囚犯,整个监狱简直成了臭气熏天肮脏无比的猪圈。这是必然的,为了惩罚反叛者,看守不允许他们上厕所。与此同时,试验者又放出风来,说被放出的“八四一二”号囚犯将尝试帮助狱友越狱,从而使看守们草木皆兵,监狱中的紧张气氛达到顶点。有三名囚犯开始出现情绪激动、思维混乱的应激症状,当一名囚犯听到假释委员会拒绝他的假释请求时,竟然全身起了皮疹。
8月17日,星期三。监狱里虽没有正面冲突,但紧张气氛依旧。看守们的惩罚措施越来越别出心裁。他们开始强迫犯人玩跳山羊,这对于只穿囚服而没有穿内衣的犯人来说不啻一种侮辱。此外,他们还有的强迫犯人背着两名狱友做俯卧撑……
这时一名犯人出现了严重的歇斯底里症状。津巴多教授发现后,没有任何迟疑便将其释放,并马上找人替代了他。
三天内已经有五人退出!
8月18日,星期四。实验继续,看守看似更加无所顾忌,虐待不断升级,不公正的处罚相继上演,又有两名犯人达到精神崩溃的边缘。津巴多自己的日子也不好过,当他的女友克里斯蒂娜·玛丝拉奇来实验现场,眼前的景象让她错愕不已。她愤慨地对津巴多说:“你在折磨这些男孩子,这简直太可怕了!”
津巴多听到后,信心也有些动摇了,但仍想将实验进行下去。直到他发现看守们有玩出新的花样,强迫两个“囚犯”模仿动物交配。这大大超出了津巴多容忍的极限,监控屏幕前的他被这一幕惊呆了,侮辱和暴力已经无以复加!他下决心结束这一切,第二天一早,他便宣布实验结束,比预期提前了九天!
不到一周的时间,这个实验便让九名身心健康、遵纪守法、毫无前科、具有大学文化知识的年轻人,变成了冷酷无情的看守。到底是为什么呢?
津巴多教授认为这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。实验开始时,拥有绝对权力的实验指导者就指定了好人与坏人的界限——看守与囚犯。“坏人”是社会的败类、是人渣、不配被当作人来看待,他们的名字不仅被剥夺,由数字取而代之,而且对待他们可以像动物一样被铁链束缚……相反,“好人”则被授予了武器和权力。“一旦你穿上制服,就好像开始扮演一个角色,你不再是你自己,你的所作所为要与这身制服所代表的职责相匹配”。其中一个看守如此说道。
尽管参与实验的大学生们都没有参观过真实的监狱,也从未因犯罪入狱有过牢狱体验,但仅在短短的六天之中,他们便学会了某些东西,知道了权势者和无权势者之间应该如何互动。
作为权势者和管教者的看守,通过管理囚犯的职责,取得了限制囚犯的自由,掌握了处置囚犯举止行为的特殊意志,使囚犯的一言一行,一举一动尽在自己的把握之中。他们发现,通过强制原则,会高度、有效地完成自己所担任角色的任务,包括公开地惩罚违反规定的行为。例如,在实验中一位“看守”说,“我觉得自己不可思议……我让他们互相喊对方的名字,还让他们用手去擦洗厕所。我真的把‘罪犯’看做是牲畜,而且我一直在想,我必须看住他们,以免他们做坏事”。另一位 “看守”补充说:“我一到‘罪犯’所在的牢房就烦,他们穿着破衣服,牢房里满是难闻的气味。在我们的命令面前,他们相对而泣。他们没有把这些只是当作一次实验,一切好像是真的,尽管他们还在尽力保持自己原来的身份,但我们总是向他们表明我们才是上司,这使他们的努力收效甚微。”
作为无权势者的囚犯面对权势者所建立的监狱与狱规(可以延伸至类似监狱情境的社会结构),囚犯们只能“回应”——这种“回应”只能导致两种选择:反抗或是顺从。前者,带来的是惩罚;后者导致的是自主性和尊严的丧失。就在试验的第三天,“罪犯”们竟然开始相信“看守”经常对他们说的,他们真的低人一等、无法改变现状。
在“斯坦福监狱实验”过程中,津巴多博士目睹了令人震惊的情形:在一定的社会情境下,好人也会犯下暴行。这种人的性格的变化被他称之为“路西法效应”——上帝最宠爱的天使路西法后来堕落成了魔鬼撒旦。
实验给我们的启示
在生命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,怎样探讨生命与环境的关系,从而促进生命的更进一步发展,不仅是一个哲学命题,也是一个教育命题。蒙台梭利作为一个超于时代的前瞻者,一直站在哲学的高度探讨教育中的问题,她将环境作为其教育体系中的一个重点来研究。
蒙台梭利说:“在我们的学校中,环境教育儿童”;因为“儿童只有在一个不受约束的环境中,即在一个与他年龄相适和的环境中,他的心理、生理才会自然发展并展现他内心的秘密。如果不坚持这条原则,那么,今后的教育只能使人更深地陷入无穷的混乱中”。因此,儿童需要适当的环境才能正常的发展,完善其人格。然而,蒙台梭利发现,多数儿童在一般情况下并不是生活在适当的环境中。例如:儿童天性亲近自然,但是,伴随着文明的发展,自然却距离儿童越来越远了。“不难了解,在这样与自然生命疏隔的情况下被养育长大的孩子,在成年之后,一定会掠夺、污染,甚至破坏自然环境,而且对自己的行为还浑然无知。”孩子们居住在以成人为本位的世界中,身边的一切对他们来说,其规格、重量及形态都是不完全相适宜的,难于随心所欲的操作。对六岁以前的儿童而言,成人的环境与儿童的环境在大小及步调上相差悬殊,因此儿童在活动时须时时依赖成人协助。但是,儿童一直都依赖成人的协助便无法完成应有的成长,不能支配自己的生活、教育自己、锻炼自己。如果没有理想的环境,儿童就无法意识到自己的能力,这样永远无法脱离成人而独立。因此,蒙台梭利根据儿童六岁以前的敏感期与吸收性心智,创设一个以儿童为本位的环境,让儿童自己生活。这个环境是“有准备的环境”;其意义并不仅只是环境,而是儿童不久将要面临未来世界及一切文化的方法与手段,因此他必须具备如下条件:
1、 充分发挥儿童的节奏与步调
儿童与成人在心理和生理方面差异悬殊,成人在一小时内的认知和感觉与儿童所经验到的截然不同。儿童以其特有的步调感知世界,获得很多成人无法想象的事情。儿童特有的节奏已成为他们人格的一部分。成人在复杂、多变的文化环境中生存时,必须愈加保护儿童特有的“节奏或步调”所需的环境。
2、 给儿童安全感
人类的孩子比其他动物的成熟要来的迟,因此他们更需要庇护,当孩子的身体感到危险时,用温柔、鼓励的眼神关爱孩子,才能使他们自由、奔放地行动。
3、 可自由活动的场所与用具
儿童必须依靠运动来表现其人格,尤其是他们的内心一定要与运动相结合,才能够充分获得发展。因此,需要能让儿童持续接触东西一一收集、分解、移动、转动、变换位置等可自由活动的用具与场所。
4、 美对儿童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。
儿童最初的活动是因美引起的,所以在儿童周围的物品,不论颜色、光泽、形状都必须具有美的感觉。
5、 必要的限制
儿童的周围不可有太多的教材或活动的东西。太多的东西反而使儿童的精神散乱迷惑,不知该选择何种教材或从事何种活动。以至不能将精神集中在对象物上。为避免儿童做不必要的活动,而导致精神疲惫、散漫、教材及活动必须有某种程度的限制。
6、 秩序
儿童的秩序感以两岁为高峰,其后的数年间,儿童的秩序是极特殊的,这个时期秩序感与儿童的关系就象鱼和水、房子与地基。事实上,我们成人是利用自己来改造环境,儿童则是利用环境来改造自己。儿童不只是生活在环境之中,而是环境根本就成了他本身的一部分。孩子会将环境中的结构与秩序内化为心智的一部分,使他的心智状况变得与环境相似。要是没有秩序的话,一切事物将产生混乱,儿童会因而失去方向感。所以,秩序必须存在于有准备的环境中的每一部分。
蒙台梭利在《童年的秘密》中曾说:“整个环境(颜色与光泽、形状的调和等,儿童周围的全部)具备了吸引儿童的性质,这种情形,与自然界中花朵与鲜艳的颜色吸引昆虫来吸取藏在花朵中蜜一般”; “这瞬间,儿童会用耳朵倾听最能刺激他活动欲的事物。就像在草原上的花朵会竭力以香气色泽来吸引昆虫,而昆虫为了生存也必须尽力去寻找花朵一般。”
我们为师者、为父母者,无法代替孩子的生命去成长,但我们至少能做到从环境层面上协助孩子,为他们生命之帆的起航送一缕东风!
(编者后记:这个实验稿很早就编辑好了,因心中一直犹豫不决,是否应把它放在网站上,所以才一直拖到了今天。因不希望这个实验给人一种“环境决定论”的印象,把“人”自身的“恶”和“不幸”完全推给环境、推给社会制度;希望在面对不利环境时,还是尽所能去寻求改变,积极面对;如自身力量有限,最好退避三舍。编者作为一个从事一线的教育工作者,希望传达出更多的是阳光、积极的信息给亲爱的家长们;我们也的确看到,在一些重大灾难及特殊环境中,总有人性的光辉在闪耀,让我们感动。但另一方面,也必须承认,环境确实对人有巨大的影响,环境有时是决定了生命的走向;尤其是处于吸收性心智阶段的孩子们,环境的影响就更具有决定性意义,这也正是编者想要传达给家长们的信息......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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